1)我本善良_大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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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残秋。冬天的脚步,已近了。

  朝阳的金光洒在我家破旧的小屋上,发黄的窗纸变得亮了些,远处传来几声狗吠与鸡啼。

  院子里堆了些旧茅草,那是我修房子剩下的——夏秋两季,雨水多的时候,屋子就漏个不停。

  墙角的小棚子里挂着些锄头、镰刀之类的农具,而且磨得很亮——邻居们都说我是个勤快而又老实的男人。可是我的生活依然贫穷,——永远有缴不完的苛捐杂税,一年的收成倒最后所剩无几,连糊口都成问题。

  屋里除了一盘土炕,就只剩下一个铜脸盆和一面半旧的铜镜——那是琳儿嫁给我时的陪送,我们被赶出来时,她的二娘只允许我们带上这两样东西。此刻它们正摆在一个破旧的红漆箱子上,箱子里面装的是我们一家人由春到冬的所有衣服,还有各种颜色零碎的布头——它们在将来某一天,将作为补丁被缝在衣服的破洞上。

  “哇啊~哇啊~”

  “孩子又哭了!你还不去给他换尿布!”琳儿昔日的燕语莺声如今听来,却与骂街的泼妇没有什么不同,可是我并不怪她,这并不是她的错,是环境改变了人。

 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,动作稍慢了些,‘咣’地一声就被琳儿一脚踹到了地下。

  地上很凉,我赶忙摸起来,穿上裤子,默默地拿起尿布给儿子换。

  “你就不能快点儿吗?哭得我真闹心!”琳儿催促着,把被子蒙在了头上,好像那正在撕心裂肺地哭着的孩子并不是她的亲生骨肉。

  我什么也没说,这些年的生活已使我早学会了打掉牙和着血往肚子里咽。

  琳儿的父亲张九昌是关东有名的剑客,当年我还是个孤儿四处乞讨为生的时候,他收留了我,给我饭吃,传授给我功夫,他说,我根骨奇佳,将来一定会成为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,就这样,他把女儿琳儿嫁给了我。

  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,我刻苦地学功夫,努力地学,可是到了现在,我连琳儿都打不过,我发现自己的内心,并不是因为喜欢武艺而去练它,实际上只是为了感恩而已,我强迫自己去练,去下功夫,却没有半点用处,我不想成为什么大侠,更不愿意当什么剑客,我喜欢恬静的田园生活,喜欢在春天把一颗颗种子播撒在地上,看着嫩绿的芽儿渐渐地生长,茁壮地生长,我喜欢在烈日下挥舞锄头,看着自己的汗水滴落在地,喜欢在青绿喜人的玉米地里穿行,在火红的辣椒园里盘坐小憩……

  岳父见我实在不成器,后悔不能识人,把女儿嫁给错了,结果夹气窝火地一命呜呼了,家业都传给了他二房夫人的儿子,我和琳儿便被赶了出来。我不会经营生意,虽然努力地种田,但日子仍然越过越穷,本来对我充满期望的琳儿也死了心,渐渐对一切都变得冷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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