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城01_口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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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温勇——碌碌无为,还算有一副温良皮囊的中年男性,人家或许会怕狗,但他怕自己的母亲,他始终拿战战兢兢的态度对待生育他的母亲,母亲是天,是孙大圣也逃不出的如来佛祖的魔掌。

  害怕的事实具体表现在当他骄傲地与温尔新、温故知的妈妈结婚,以深爱的姿态与这名呢喃唱着情歌的女性许下不离不弃誓言,五年后又屈服于母亲的淫威,离婚又娶了醉酒误事的女性,养育他们的私生子。这名女性是母亲喜爱又疼爱儿媳妇。

  金子打造的脊梁骨仍旧磨不过血肉一样的桎梏,在泪水中弯下了腰。

  当然啦,温勇还有一件勇敢而骄傲的事,于某年的夏季,不顾母亲的坚决反对,要接回即将成年的一对儿女。

  子肖母,他的母亲多么爱他,他就有多么爱自己的孩子,他有一对龙凤胎,还有一个儿子。

  今天,五十的温勇又有了一件骄傲的事,他笑容满面迎接宾客,来这的宾客都是参加他小儿子的婚礼。

  门当户对,金童玉女。

  为了儿子,他可谓是尽心尽力,只有场地的空气才飘满叫露水鲜花的香味,只有场地的红树上缀满晶亮发光体,只有场地的夜空才有变作澄粉细雾的云,只有这才叫一生一次的梦幻。

  别人对他说些奉承话,他也招呼别人说些奉承话。后来他眼睛一亮,大家也回过头,反应过来——奉先生来了。

  温勇一边热切地迎上去一边说瑜同啊。

  奉先生很重视地让秘书送上庆贺新婚的贺礼。

  温勇“礼尚往来”,给了奉先生喜糖,喜糖又让婚礼的场地像马卡龙外衣。

  还有一份喜糖。

  “我知道你这要离开休养去了,可惜心心的喜糖我没办法亲手交给故知,就麻烦你了。”

  奉先生示意秘书接过去,放车上。

  温勇说不是不想亲自给他送,也好久没见他了,想这孩子想得紧,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一直住的城市喜欢不来。

  倒也不是怕。温勇紧接着欲盖弥彰地解释了一句话。

  我还是想这孩子的,小时候又没和我在一起。

  温勇是真诚的,奉先生也真诚地点头同意他的这句话。

  希望你帮我解释一下,让他体谅体谅做爸爸的。

  温勇说完话,想起来兴许有些补偿不够,怕被埋怨,就又托奉先生带很名贵的颜料,很名贵的纸,很得现在年轻人喜欢的电子科技。

  这就够了,温勇就放心了。

  奉先生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告辞的话。

  奉先生对外宣称因工作劳累,暂时卸下担子休养生息,他没去家里准备好的度假岛屿,也没去所谓山林隐居,挑来挑去,选了温勇口中说不喜欢的城市。

  他也没坐飞机,车由两位秘书轮换驾驶。

  对于那座城市,秘书只知道是座好,但许多人说不上好在哪里因此不约而同缄口不言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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