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72章 派拉蒙裁决_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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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转折点就包括四十年代的“派拉蒙裁决”,它破除了好莱坞八大对整个电影行业的垂直垄断。

  “派拉蒙裁决”涉及的被告,是当时在好莱坞,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八大电影公司,这八大又可分为五大和三小。

  五大是派拉蒙、米高梅、华纳兄弟、20世纪福斯、雷电华,它们同时控制了制片、发行、放映这三个环节;三小是哥伦比亚、环球和联艺,只做制片和发行,它们并不拥有电影院。

  这八家大片场从二十年代开始,试图对电影产业实施垄断,他们大肆收购羙国主要城市的豪华影院,虽然从数量上而言,被控制的影院只占羙国影院的一小部分。

  但它们所控制的都是每个城市的优质首轮影院,是主要票仓的所在,从票房份额来说,八大已经取得了羙国市场的垄断地位。

  小型制片商和独立非连锁影院都受到了排挤,导致小型制片商的影片很难打入被八大控制的首轮影院,而非连锁的影院也很难拿到八大的最热门影片。

  八大垄断的策略包括打包发行、延长轮次之间的间隔时间、按照不同城市排他性把影片放在自己旗下的影院放映等等。

  这种操作,华府自然不能坐视不理。

  于是,司法部门就发起了一次诉讼,把八大电影公司和院线全送上了法庭。

  尽管华府赢下了大部分的官司,八大也签下了各种协议和保证书,可谁会看着有钱不赚?

  阳奉阴违,不落实到实际执行上,这肯定是题中应有之意。

  到了二战时期,华府也没有闲工夫管好莱坞这一摊事情,八大就趁着这个机会,占据了全美两成左右的电影院。

  虽然数量看似不多,但是这两成电影院里却有着高达九成的首轮影院,发行影片的数量也占到了七成五之多。

  所以二战结束以后,腾出手来的华府,又重新来收拾八大。

  根据舍曼反垄断法案,地方法庭认定,好莱坞八大虽然并未试图垄断电影的生产,但在发行环节,的确存在不少垄断行为,这一点必须要打破。

  一开始,纽约地方法院提出一个和八大协商出一个“可以保证充足竞争的影片发行制度”,不过这个思路送到最高法院[高法]审批的时候被否了。

  高法认为,纽约地法提出的这种制度根本没有可行性,更糟糕的是,为了监督八大是否在执行这种制度,不得不浪费人力物力,投入到旷日持久的对八大的日常操作跟踪中。

  这么干太不划算了,还不如想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。

  这个好办法就是把影院从八大的大片厂中永久的剥离出去,只要制片、发行和放映不在同一家,那之前八大的垄断做法自然不攻自破。

  最终八大剥离影院的过程持续了三十几年,直到现在还没有彻底完成,倒是那些在发行操作中的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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