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三六六、摸索低昂聚讼多_重生之大科学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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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案人张伯烈便率先发言道:“所谓法治者,即法律至上,民国政府当以法治国、依法办事。对于国民而言,唯有法律才能杀人,唯有法官执行法律才能杀人,除此而外,皆是非法。前清实行人治,皇帝所言即为圣旨,官长所命即为法律,致使政府**、官场黑暗,民不聊生。孙逸仙、黄克强诸君有鉴于此,遂投身革命,意欲改帝国为民国、改人治为法治,使华夏民众永远得脱于水火。经数十年奔走,至去年年底终于得偿所愿,全国上下亦无不欢呼雀跃。

  “张君春山早年投身革命,不计艰险,为清廷所逻捕,几死者数矣!然而张君矢志不渝,变卖家产充当革命经费,积极联络各方准备举义。武昌首义爆发后,他担任湖北军政府军务部副部长,代行部长之职主持军务,与清军鏖战。汉阳危急,他亲率部属驰援,激战中负伤落水,几至溺死。后退守武昌,又鼎力襄助刘仲文君(刘公)守城,直至革命成功、民国建立。张君功勋如此,然而因为得罪当权,于深夜之中忽遭逮捕,寻即被枪杀于监狱之中。

  “数月之前参议院曾制定《临时约法》,规定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,不得逮捕、拘禁、审问、处罚。试问军政执法处,你们所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?再问大总统、黎宋卿、段芝泉,你们是凭什么身份做出此等裁决?难道你们二三人的签字命令,就可以随意枪杀民众么?如此目无法纪、草菅人命,形同破坏约法、推翻共和,实属罪大恶极。故而我等四十五人联名提出质问案,并弹劾副总统兼领鄂督黎宋卿君。敬请参议院审议!”

  不待议长吴景濂说话,湖南参议员彭允彝就站起身义愤填膺地说道:“追求法治的共和元勋竟然在革命成功之后死于人治之手,天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?如果我等参议员对此事坐视不理,那国家还要参议院何用?”

  话音一落,黎元洪嫡系的参议员立马不干了,孙发绪反唇相讥道:“张春山为现役军人,所犯罪行也都是在担任军务司司长期间所为,事情关乎军事机密,而且他身边警卫皆携带有长短枪支,自然不方便由警察厅逮捕、审判厅审判。改由军政执法处逮捕,根据军法从事,完全合情合理。议长、诸位议员,请大家心平气和认真思量,不要受某些人挑拨,动摇国家根本!”

  张伯烈目眦欲裂,戟指叱道:“你这是什么话!难道军法比国法还大?你口中所谓的军法,不过就是黎宋卿的一纸电文,算哪门子‘军法’?以副总统一纸电文而杀民国首义功臣,足可见民国虽然建立而人治犹在,共和虽然肇端而**犹存!张春山,你毁家破产。力造共和,不成想民国居然如此黑暗,最终竟然死于乱命之下。你死不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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