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312 刀子的来历_你谋害了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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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是说,那根焊条是他用来增加自己嫌疑的?”

  曲卿问。

  方乐点头,说:“不错,其实这也符合一般人心理吧,譬如你是凶手,你在犯案后离开的时候,可能会疑神疑鬼,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或者痕迹留在了现场,警察会不会依据这痕迹慢慢怀疑到自己呢?”

  “反过来利用一下,在现场遗落一样和自己有关的什么东西,或者刻意留下某种痕迹,也可能诱导警方来怀疑自己。”

  “这道理并不难想。”

  “结合我前面的猜测,刘国胜特意异地杀人弃尸,就是为了将黄自聪的死亡延后,以最大化地给女儿制造不在场证明,那么丢下一根焊条来做铺垫,也就顺理成章了,因为他女儿不可能跟焊条有关,他才会。”

  曲卿想了想,质疑说:“你讲的有道理,大约也是人之常情,但他既然有心保住女儿,现在却又完全不认罪啊。”

  方乐估摸着说:“估计,还是一种侥幸心理吧。”

  “虽说他想让女儿摆脱麻烦,但并不代表自己就愿意承担杀人罪。”

  “毕竟他坐牢坐了8年,出狱没多久就又犯了杀人罪,不是死刑也是无期。”

  “最糟糕的情况下,他一生的剩余时间里,都必须要在牢里度过了,即便为着女儿着想,他肯定也会有恐惧,有抗拒,不然在决定杀人之前,他也不至于买酒壮胆了。”

  “既然现在他女儿不会遭受杀人指控,算是安全脱困了,他自己自然会想着如何保全自己。”

  “我想他被抓前去了火车站,是真的迟疑要不要逃走。”

  “人都是矛盾体吧。”

  “能顾得了关心的人的话,也会轮到顾着自己。”

  但也唯有此,才显得人性的真实。

  方乐有感而发,心生慨叹,曲卿也一时无言。

  可感慨归感慨,他们是办案人员,让犯人认罪才是首要,至于有什么关乎人性的内情,不在考量范畴之内。

  想着想着,曲卿忽眼也亮了,分析:

  “也就是说,刘国胜所做的一切事情,都是为了女儿。”

  “他不认罪,也是觉得女儿已经可以脱困了。”

  “那么,想让他开口,也只有他的女儿才是突破口了。”

  方乐竖起一根大拇指……

  ——

  刘欣欣无疑涉案了,但是矢口否认。

  她既然连伤过人都不承认,那么和杀人案有关就更是无稽之谈。

  曲卿和方乐的思路是,让刘欣欣承认伤过人,增大作案嫌疑,或者得到增大刘国胜嫌疑的口供,来间接来给刘国胜制造心理压力,从而迫使其开口认罪。

  有了思路,调查方向也就有了。

  刘欣欣疑似用来伤害黄自聪的凶器,是一把至少存放了数年的匕首,生过绣。

  刘欣欣现在刚刚十七岁,几年前的话,她大概率是在上初中乃至还是在上小学。

  实质上她9岁的时候,她父亲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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