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0章 酒逢知己_通天教主的蚊子血[洪荒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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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得不说,有一个交流对象对于一直独行洪荒的文烛珏来说还是很愉快的。

  虽然蓝角也会说话,但鉴于他简单的头脑和动物的外形,文烛珏始终无法把他当成一个平等的同伴,毕竟他不能永远聊哪片土地的草最甘甜、什么年份的草口感最爽脆。

  不是说不能聊其他,只是最后聊来聊去,又会绕到草上面,文烛珏已经不想再了解云羚羊的口味问题。

  而通天,尽管也常年宅在昆仑山,但一是有传承记忆,二是有鸿钧传道,三是有兄弟讨论,知识面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远非文烛珏能企及。

  有这样一个亦师亦友的存在在身边,文烛珏哪能浪费时间,恨不得把想学的一股脑儿学了去。

  他一边听通天给他讲洪荒杀阵,一边掏出一杯珍珠奶茶,插入吸管嗦一口,精神一震。

  通天好奇地看过来:“这是什么?”

  “珍珠奶茶。”文烛珏下意识掏一瓶递过去。

  像这种类似的饮料他调配了不知道多少,没事就喝一杯,顺便回忆一下上辈子丰富的娱乐活动,为洪荒的单调惋惜。

  不过不要紧,只要他能苟,活到星际时代都没问题,说不定还能玩上全息游戏呢。

  通天接过奶茶,学他的样子变了根吸管插进去,几粒珍珠嘎嘣被咬碎,文烛珏一僵,他忘记现在的奶茶里加了真正的东海珍珠啊!

  文烛珏顿时站起,一把按住通天的手,俯身急道:“不行,我忘记你喝不了这个,里面有珍珠!”

  因为不记得珍珠怎么做,加上无敌的牙口,他直接在东海边淘了一大堆海珠,其中成色不错的放到奶茶里,吃起来水水润润,比真正的珍珠奶茶口感也差不到哪儿去。

  不过,再怎么样,他也是知道自己口感现在已经脱离正常范畴,所以完全没考虑过和其他人分享这些东西,如果不是一时大意。

  通天则“啊”了一声,疑惑道:“为何?虽然之前没尝试过,不过挺不错,比大哥的丹药好吃。怎么,我不能吃珍珠吗?”

  说着他又吸了一口,咬得嘎吱嘎吱响,好似真挺喜欢这种感觉。

  文烛珏脸皮抽动,默默坐回来:“不……我以为你会不喜欢,蓝角不吃这个。”

  这时候他才想起,面前这位貌似也不是人,只是喜欢嚼珍珠也挺奇怪吧,除了自己,他暂时还没发现其他人有同样的爱好。

  通天倒是对此接受良好:“大哥的丹药比这难吃多了,有一次他炼了一炉不知道什么,吃下去张嘴就喷毒雾,我喷了三天才喷完,二哥还嫌弃我,明明他自己不吃喊我吃的呀。”

  文烛珏静静听他抱怨,虽然口中说着埋怨的话,但其实可以听出他对两位兄长的信任依赖。

  也是,他们一同出生,在一起相互扶持无数年,怎么会感情不深厚呢?

  也不知究竟最后为何走到了那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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